众筹or动画制作委员会?哪种模式才是国漫的未来?
业内
201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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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美国、日本的动漫产业都已形成一套成熟的盈利模式。那么,对于仍处于探索阶段的国漫来说,这些模式的利弊与可借鉴性如何呢?哪种模式会是国漫的未来?
众 筹
众筹起源于美国网站kickstarter,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以支持平台发起的个人或组织行为,并在后期获得回报。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它在目前的全球动漫市场也已占有一席之地。
就国内动漫市场而言,B站的“新番承包计划”(通过粉丝众筹购买最新日本动画剧集版权)、人气飙高的《大圣归来》、动画电影《十万个冷笑话》、重返视线的《大鱼海棠》等,皆采取了众筹模式,其中不乏成绩优异者。对于版权建设尚需努力的国漫产业,强大的漫迷基数足以解决优质漫画动画化的资金问题,同时制作方也能在众筹的过程中累积一定的关注度作为之后成品发行的市场铺垫。因此,众筹的出现可以说是产业发展的一大推进。
一般来说,众筹的成功发起出于大众对作品、制作人或导演的信任,但未来随着动漫行业资本聚集的加速,市场会对品牌、口碑有一个明显的倾向性,社交媒体传播的极致操作也会越来越普遍,人少力微的新生代制作团队恐怕很难立足,这也将导致部分优秀作品被埋没。
另一方面,众筹从模式和机制上来说是有严重缺陷的。它给了制作团队创新的空间与资金的鼓励,却无法保证出钱一方的利益。市场在出产良心作品的同时,无法杜绝投机主义者与骗局的出现。况且有创新就有失败,好的开端并不能保证动画的质量一定不烂尾。这种缺陷导致的失衡会不断激化众筹者和制作团队和发起平台之间的各种矛盾,也不禁让人担忧众筹在中国是否真的水土不服。
由此可见,除了高人气原作,众筹在国内动漫市场并不具备普适性,但这种模式存在的巨大的潜力也是我们无法估量的。
动画制作委员会模式
动画制作委员会的概念由EVA制片人大月俊伦提出,简言之就是由制片人牵头成立,出资企业代表、动画公司企划负责人(如果有漫画或小说原作,就有出版社代表)组成的动画组委会。动画公司从原来自负盈亏转变成以作品为中心、多方参与投资制作的产业模式。各参与方共同承担市场风险、均分利益。
动画制作委员会模式分担了动画公司除制作本身外的所有问题:资金、推广渠道、销售网点等等。参与方利用各自的资源网络对动画进行宣传推广,有效提升了动画周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各司其职的状态使得动画公司可以专心打造优质作品,提高了产业内的动画质量。这种模式大大推动了原创作品的发展,也促进了分布在动漫产业链各环节的公司的发展。目前为止,也有电影制作班底采用该模式的,如《入殓师》。
同样,这种模式也存在其弊端。以利益为前提的委员会为降低风险更倾向于人气原作或容易被大众接受、喜爱的动漫题材,这也导致市场出品易出现同质化严重的问题,且制作公司在作品参与人选、制作方式等各方面也许会受到投资商的介入。此外,动画制作公司的利益往往是最单薄的,因为筹资广告代理商对整个制作过程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责任方面,也会因为多方参与的模式导致界线不明确。
众筹与动画委员会模式在投资方的类型和义务权限、制作方的主控度、后期推广方式等方面都有着较大区别。对比之下,“翻翻动漫”根据国内行业现状引进了日本多年累积的成功经验,建立了适合中国市场的制作委员会制度。通过聚集原作、动画、游戏、商品、播放平台等各公司,运用日本动画制作的优质资源,积极培养原创IP,共同推进IP的多元化运营。
目前,“翻翻动漫”出品的《时间支配者》(彭杰)、《倩女幽魂2》(潇湘骨)与日本一流动画公司合作,正在动画化,预计于2017年中日同步播出,《偃师》(米沙)也将真人影视化。
近年来,有部分日本动漫靠海外版权这一支线便轻松掰回了支出部分,加上周边收益有了不错的盈利成绩。再观累积了20余年代工经验的国内市场,近年来已自主制作了《大圣归来》、《小门神》等3D动画电影,可见技术并不是根本问题。优质内容稀缺、版权意识淡薄、产业各环节疏离才致使动漫制作与周边发展步履艰难。
任何模式都是利弊共存的,怎样开拓符合动漫国情的盈利新模式、加强产业链各环节的联系,值得飞速发展的国漫市场去发掘尝试、摸索学习。